纳税人可以凭二代身份证在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自助办税机上自行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也可以到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点办理,本人办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提供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如被委托人为扣缴义务人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
个人只需对同一月份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单位任职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等其他所得不需要与“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税。
纳税人应于取得收入的次月15日内,选择并固定向一处所在地地税机关申报。逾期申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备案所需报送的资料为:
《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
企业职工花名册,符合安置比例及相关条件的用工情况说明。
安置的残疾职工名单(各月)及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工资发放及社会保险费缴纳清单(应注明全体职工的个人明细情况)
土地权属证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需要在次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缴申报前向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后可享受。备案所需报送的资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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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个人出租私房区分以下情形适用不同的征收率
1、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 不分出租住房和非住房均按3.5%征收率征收。
其中:增值税享受小微企业优惠免征,房产税3%,个人所得税0.5%。
2、月租金收入超过3万元
(1)出租住房,征收率为5%。
其中:增值税1.5%,房产税3%,个人所得税0.5%。
(2)出租非住房,征收率为8.5%。
其中:增值税5%;房产税3%,个人所得税0.5%
因刘某与弟弟属于直系亲属,所以刘某弟弟作为承受方需要缴纳契税,税率为3%,同时赠与双方需要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计税价格按照市场评估价确定。
根据财税〔2014〕4号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育,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所以,夫妻之间房产证加名字、变更份额、归并均不需要缴税
个人转让二手住房涉及买卖双方,其中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卖方需要缴纳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具体税率参考下表: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全额:二手房销售收入
二手住房交易税金表
税种(纳税人) | 税率或征收率 | 税率或征收率 |
①契税(买方) | 全额1% | 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
全额1.5% | 90平方米以上家庭唯一住房 | |
全额2% | 90平方米以上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 |
全额3% | 其他 | |
②个人所得税(卖方) | 免征 | 对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
应纳税所得额20%(或全额1%) | 其他情况(或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1%核定征税) | |
③增值税及附加(卖方) | 免征 |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
全额征税5.6% |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 |
契税缴纳需到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地税窗口办理,办理申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发票
3、商品房屋初始登记证(或销售证明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身份证明材料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享受优惠税率的,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材料【主要分为已婚的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法院调解书)、离婚协议;未婚的填写单身承诺书】
2、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由政务中心一楼国土部门出具)或诚信保证书
个人购住房需要缴纳契税,根据购房人住房拥有情况,税率如下: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3、除上述两种享受优惠税率的情形外,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企业可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税务机关受理后应将企业清税申报信息同时传递给另一方税务机关,国税、地税税务主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进行清税,限时办理。清税完毕后一方税务机关及时将本部门的清税结果信息反馈给受理税务机关,由受理税务机关根据国税、地税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申请人应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按照税总函〔2015〕645号的相关规定, 对于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未到税务局办理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不予进行“逾期办理税务登记”的处罚。
关于车辆购置税退税,国家税务总局有明确的政策规定: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3号):“第十五条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3)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因此,只有以上文件规定的情况,且申请必须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才能办理退税。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纳税人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和《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纳税申报表、《车辆购置税免(减)税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免税申报表)和车辆免(减)税证明资料。
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个人,可以在各地国税办税服务厅的代开点和延伸点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目前由国税委托地税代征,可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为了方便纳税人,对原地税机关委托代开发票的单位,国税机关将继续委托其代开营改增业务普通发票。
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外经证、预缴表、施工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
试点范围内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从2017年6月1日起)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开发票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11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0栏‘本期应纳税额’时,按本期第10栏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第五栏“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由从事房地产开发等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填报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特定业务的应纳税所得额。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预售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
“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60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备注栏注明“房地产企业预售不动产预收款项”。
电子税务局申报时,纳税人在“一般申报”--“通用功能”--“农产品发票采集”里进行添加采集。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暂不需要采集发票信息,进项税额直接人工填列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6行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第4行。
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附表一“11 3%征收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中的“开具普通发票”或“未开具发票”栏次;1%的减征额填写在主表“23 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选择减税项目代码“01129924”,将减征额分别填写在此表的“本期发生额”“本期应抵减税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栏次。
江苏国税12366电子税务局登录(网址:http://etax.jsgs.gov.cn)→应用中心→添加“财会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打开应用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识别号、注册类型、经营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录入会计制度名称、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折旧方法(大类)名称等信息→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会计报表情况)点击添加按钮增加一行“附报资料”中上传必报资料→点击页面左上方“保存”按钮→点击“提交”按钮→显示“流程发起成功”。
以管理员账号进入发票分配功能,可查看到每个开票点的发票库存,点击初始终端行的【重新分配】,输入需要分配的数量,自动带出起止号,选择需要分配到的开票点,点击【确定】。
(1)企业申报成功后,通过“我的应用”进入申报主页,点击页面左侧“申报缴纳”→“涉税查询”→“查询”,可查看当前申报状态,如果显示“申报成功”,可以在“详情”中点击“申报作废”;如果显示“缴费成功”,则无法在电子税务局中再作废报表,需携带相关纳税申报表与《申报表作废申请单》至办税大厅做更正申报。
(2)作废操作的时间要求一般为当日申报成功起至次日晚上20:00,次日晚上20:00之后,系统已发起扣款,即使纳税人扣税账户余额不足税款没有扣掉,也建议纳税人不要进行作废操作,否则会产生重复扣款的可能。建议纳税人携带加盖公章的相关纳税申报表与《申报表作废申请单》至办税大厅做更正申报。